1. 關於自學申請相關公文
因為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」的申請,是自學家長直接向新北市教育局,公文應以申請家長為主要受文對象,並期望公文能儘快以 EMail 以及 郵件直接發給申請家長。
2. 關於教育局承辦人員
建議教育局承辦人固定,避免每年或不到一年更換承辦人,致使承辦人對自學相關業務、法令不熟悉而產生的疏失或誤解。
希望能提供教育局承辦人員在職研習與訓練,以便能夠更友善的協助自學家庭。
教育局應有個自學專屬部門
教育局應有個自學專屬部門
3. 關於審議委員
審議委員的產生,應公開邀請符合資格的自學家長(也許在前一年度寄自學公文時,即可以開始將相關資訊提供自學家長參考。)期望自學審議委員的資格標準、徵聘方式要透明化、名單要公開,能夠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非誰有空再請誰來,最後就會選到不見得適任的委員。
希望能提供審議委員在職研習與訓練,以便能夠更友善的協助自學家庭。
公開委員出席狀況與簽到、簽退時間。
期望自學申請面談地點選在交通便利之處,以期便民與提高審議委員出席率。建議可在三鐵共構、交通便利的新北市政府。
5. 關於新北市自學網站
期望自學家長最多的新北市自學網站能夠更友善,強化新北市自學官網,有系統的公開提供完整的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」的申請資訊。
若不知如何加強空洞的新北市自學官網,可參考其他做的較好的縣市自學官網!
6.關於各校承辦人員
希望能提供各校承辦人員在職研習與訓練,以便能夠更友善的協助自學家庭。
7.希望能提供自學家長教育訓練,以便能夠更友善的協助自學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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